婚姻家庭矛盾、樓上樓下扯皮、征地拆遷糾葛、村規民約修改……這些涉及具體村落、社區基層群眾急需專業法律人士提供咨詢和幫助的事務,今后不用出村,也能找“駐村大狀”問個明白了。
從今年8月起,廣州已全面推進一村(社區)一法律顧問工作,爭取100%全面覆蓋。如荔灣區的175個社區,就已經由該區司法局組織了轄區的33家律所、133名執業律師“一對一”擔任法律顧問。
政府花錢為基層購買法律服務的工作,未來將在全省推開。
律師進社區 政府出錢買
驕陽之下,荔灣區花地街道某商業廣場,數十名律師昨日在此擺攤“問法”,吸引了不少大嬸、阿婆駐足咨詢。這是由荔灣區司法局組織的該區部分執業律師,開展一村(社區)一法律顧問工作的現場推介活動。
據悉,從今年8月起,廣州已經在全面推進一村(社區)一法律顧問工作。至2014年年底前,廣州將爭取法律顧問在全市的村和社區達到100%覆蓋。
“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,每年發放1萬元的補助?!睆V州市司法局副局長譚祥平稱,政府為群眾購買了這一法律服務之后,村、居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、時間、效果將被更加明確,并進行監督和考核,避免流于形式。
“駐村大狀”要做什么?
據悉,擔任村、居法律顧問的律師,每個月下基層服務的時間累計不能少于8小時。
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包括:協助村、社區做好自治管理;審核修改村規民約;協助村、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;為村、居委會各類民事經濟合同和信訪案件提供法律意見;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,如婚姻家庭、物業管理、征地拆遷、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問題;指導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等。
案例
簽下協議“生男孩才結婚”
生了女兒,男友“蒸發”,社區律師介入維權
兩三年前,年輕女孩劉穎(化名)在廣州市荔灣區遇到了比自己小一歲的男子張華(化名),兩人一見鐘情,迅速確立了戀愛關系。后來劉穎未婚先孕,豈料男友張華在與家人商量后,提出要與劉穎簽訂協議,聲明等到小孩出生后,若是個男孩,雙方就結婚,共同將孩子撫養長大。
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劉穎想都沒想就在協議上簽字了。隨著胎兒漸長,社區居委查上門來。張華由于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,為了避免未婚生育將來被罰款,張華竟然在家人的指導下,讓他遠在海南的堂哥頂替自己,與劉穎現行領取了結婚證。劉穎也接受了這一荒唐的婚姻,與張華的堂哥成了一對有名無實的“夫妻”。
懷胎十月之后,劉穎最終在醫院生下了一個女兒。不料男友張華拿出此前簽訂的“生男孩才結婚”的協議,拒絕與劉穎結婚,并從此玩“蒸發”。劉穎為此走上了坎坷的尋夫路。
事發一年過后,劉穎仍未能找到張華,無奈之下到法院起訴。荔灣區法院判決張華需每月支付800元的撫養費,但劉穎根本拿不到這筆錢。在荔灣區婦聯的指引下,劉穎向所在社區的法律顧問簡律師求助。
了解事發經過之后,簡律師代劉穎書寫了法律文書,并幫忙多方尋找張華的下落,吃了不少閉門羹。最終,簡律師輾轉找到了張華的父母,多番向老人們講述孫女的近況,并苦口婆心向他們講解法律法規。張華的父母最后答應坐下來協商解決問題,老人們決定為兒子承擔起責任,代兒子給予孫女每個月1000元撫養費。并張羅劉穎與張華的堂哥協議離婚,結束了這段荒唐的婚姻關系。
南都記者 吳筍林 通訊員 錢可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