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居法律顧問業務專業委員會(2017年4月)
發布時間:2017-04-27 瀏覽數:2,2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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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“城歸”為農村經濟增長注入新活力
近年來,隨著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速度加快,農業副業化、農村空心化、農民老齡化現象日趨明顯。在此背景下,“城歸群體”應運而生。何謂“城歸”?借用“海歸”的定義,就是從農村走出去的農民工、經商人員、大學生、退役士兵等,經過在城市積累了經驗、技術、資本、管理才能,接觸了市場,返回鄉下的創業人員。
“城歸”群體相對于傳統的農業經營者具備較強的開拓意識、更多的市場經驗及經營才能、資金實力,他們對農村又有著充分的認同感。據統計,近年來從農村流向城鎮各類人員返鄉創業的人數累計達到570多萬。鼓勵“城歸”群體的創業創新,可以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,為農村經濟增長注入新活力。然而,由于資金短缺、市場壟斷等問題,也讓這些看似風光的“城歸族”面臨諸多煩惱。要真正解決問題,需找準著力點從以下幾點進行努力:
一要簡化市場準入,降低“城歸”雙創門檻。優化服務一系列措施,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為“城歸”群體設立“綠色通道”,提供便利服務。
二要著力解決“城歸”群體資金困難。一方面要改善金融服務。另一方面加大財政支持力度,將“城歸”的創業創新項目納入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范圍,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。
三是強化基礎公共服務,落實用地支持。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,緩解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用地難問題。鼓勵以入股、合作、租賃等形式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農業產業,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。
四是加強三園建設。通過現代農業產業園,促進農業生產加工物流研發示范服務等功能相互融合;通過建設農業科技園,打造現代農業的創新高地;通過建設創業園,搭建創業實訓平臺,為“城歸”打造創業平臺。
五要完善社會保障,讓“城歸”群體可在創業地按相關規定購買五險一金,其子女納入城鎮(城鄉)居民基本醫療保險,可在創業地接受義務教育。對初始創業失敗后生活困難的“城歸”群體給予社會救助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