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落實2018年上半年一村(居)一法律顧問工作考核,進一步做好下半年工作統籌,近日,我局按照《番禺區一村(居)一法律顧問工作考核辦法》,對全區16個鎮街273個村(居)法律顧問進行了2018上半年考核。
為確保考核工作順利進行,我局成立了村(居)法律顧問考核工作領導小組,由劉玉裕局長任組長,文珍兵副局長任副組長,局各監督員為領導小組成員。領導小組下設6個工作組,具體負責16個鎮街的考核。考核以律師自評,村(居)、司法所評價,督導小組實地走訪等形式進行,目前,考核結果已經公示通報。
根據各督導小組情況反映,各鎮街的村(居)法律顧問整體服務質量良好,基層干群對村(居)法律顧問的工作表示肯定和贊賞,認為村居法律顧問能認真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,解疑釋惑,化解各類矛盾糾紛,確實是為民排憂解難的好幫手。
同時,考核中也發現存在一些問題,個別村(居)法律顧問在滿意度評價及現場服務情況等方面的評分較低,存在不按規定到現場值班,沒有舉辦法治講座等情況。為摸清問題根源,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深入司法所、村(居)走訪調查,認為出現此類問題主要有三方面原因,一是律師本人對村(居)法律顧問工作重視不夠,思想上比較松懈;二是在工作中,律師、司法所、村(居)三者之間的溝通交流不夠,沒有及時反映問題和困難;三是律師事務所對律師沒有盡到管理責任,缺乏溝通協調,沒能及時督促律師按要求完成工作。對此,我局一方面馬上落實整改措施,對不適宜繼續擔任村(居)法律顧問的律師給予更換,并要求司法所切實履行職責,做好協調工作;另一方面約談律師事務所負責人,要求其進一步加強對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的管理和監督,促進工作落實,確保此類情況不再發生。下一步,我局將繼續加強對村(居)法律顧問的平時督導考核,對滿意度低及不按規定履行合同的律師將嚴肅處理,以推動一村(居)一法律顧問工作順利開展。
(番禺區司法局律公科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