穗律協業通〔2014〕64號
各律師事務所:
根據省司法廳《全省一村(社區)一法律顧問律師資源配置工作方案》、《關于組織律師到粵東西北地區擔任村(社區)法律顧問的工作方案》的精神,協助市司法局協調和組織我市律師到缺乏律師的地區擔任村(社區)法律顧問工作,現對我市律師已經擔任廣州市外村(社區)法律顧問的情況進行統計,請律師事務所組織有關律師申報。
請專管員于2014年12月30日前以律師事務所為單位將《我市律師擔任外市村(社區)法律顧問基本情況登記表》(詳見附件)電郵至市律協會員培訓部郵箱[email protected],郵件及附件名稱請注明“**律師事務所-擔任外市村(社區)法律顧問基本情況登記表”字樣。
聯系人:林一駿、陳伊喬 電話:83562786、83553245
2014年11月3日